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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毕业生生源地信息核对
日期:2016-04-28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7届毕业生生源地信息核对

及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2017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核对及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核对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共核对三稿,本次下发第一稿。

2.采集毕业生手机号码、电子邮箱、QQ号码、家庭地址、家庭邮编、家庭电话、城乡生源、入学前高中、户口是否转入学校共九项信息。请各系部将采集结果填入电子版2017届毕业生信息采集表。

二、毕业生生源地核对原则

1.生源地是指学生高考或中考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为在哪个省市(自治区)的市、县(区)参加高考,就是那个省市(自治区)市、县的生源。即三年制毕业生生源地信息必须与高考报名时的户籍所在地信息一致,五年制毕业生生源地信息必须与中考报名时的户籍所在地信息一致。

特别说明:生源地是学生高考或中考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而非学生的籍贯地。如学生在校期间家庭户口迁移的,按照迁移后的地址填写,如因学生不如实填写,而导致毕业后无法正常报到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2.生源地信息需精确到区(县)一级行政单位,如“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陕西省勉县”等。以前所在地区如果有变动,以最新为准。对于已休学、退学、降、留级等原因需要删除生源的,请辅导员在备注栏注明;复学的学生请直接将该生个人信息按照所列项目填写到表格最后,并由辅导员签字确认。

3.生源地信息是毕业生就业派遣、档案、户口转移、人事关系交接的重要凭证,如生源地信息错误,将直接导致学生无法正常报到,影响毕业生工龄计算,工作、职称正常晋升。请辅导员将利害关系告知学生,避免出错。

4.凡信息需要修改的,请直接在表格上划掉原信息,填写正确信息,核对完毕后,由学生本人在签字栏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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