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组:
根据陕西省交通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13]16号)要求,我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现已开始。
请各项目组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项目必须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即2012年3月31日前已实施应用)。技术发明类、技术开发类、技术推广类、社会公益类项目,其整体技术应当应用推广一年以上,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推荐书中应提供相应的应用证明);基础研究类项目,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正面引用或应用。承担国家、省基础研究各类计划和基金资助的项目,必须提交结题报告或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的批复。
(二)推荐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当进行省级科技成果登记。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产学研用项目,推荐时应提供相关技术合同文本及认定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三)前两个年度连续推荐未授奖的项目,如再次以相关技术内容推荐,本年度不予受理。推荐项目中仅从事辅助工作的管理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一)推荐书应包括电子版和书面两部分。电子版推荐书统一使用“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软件填写完成,书面推荐书通过推荐系统软件“打印”功能打印完成。推荐系统软件在陕西科技信息网(www.sninfo.gov.cn)“下载中心”下载。
(二)推荐项目的书面推荐材料各1式12份。其中,3份推荐书后附全套附件材料(至少1份附件材料为原件),其余9份推荐书只提供附件目录。要求普通A4纸打印,胶状成册,不另加封面。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通知》全文,可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http:www.sninfo.gov.cn)下载,请申报人于2013年3月23日前将推荐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报送科研产业处蔡彬老师处。
科研产业处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