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和上级要求,经学院研究,现将2014年国庆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自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
二、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其中,9月28日上10月6日(星期一)的课,10月11日上10月7日(星期二)的课。
三、作息时间调整
(一)国庆节后(10月8日起)学院作息时间由夏季作息时间调整为秋季作息时间。具体上班、上课时间为:
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学院通勤车发车时间相应调整,具体发车时间为:
院本部 上午7:30 中午1:30 下午5:10
自强校区 上午7:30 中午12:30 下午5:10
300号院 上午7:15
四、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的离校和返校管理,提醒师生外出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二)放假期间,学院公务车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封存。如确需使用公务车辆,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各系(部)、部门和总值班室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并于9月26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将本部门值班安排报送院办公室(2)安婧。放假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手机要保证24小时畅通。
(四)节日期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祝全院师生国庆节快乐!
优惠活动办理大厅办公室
201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