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及奖励暂行办法》要求,请各部门登记、汇总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科研工作量,并及时上报。
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工作量统计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
2、各部门上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3、各部门在上报科研工作量考核及奖励统计表、各类明细表(要求上报纸质及电子版)的同时,需附所有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4、统计时参考文件: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及奖励暂行办法》(陕交院[2014]38号);
5、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及奖励暂行办法》(陕交院[2014]38号)、相关统计表、各类明细表等可在学院网站下载,具体下载地址为:科研产业处的“文件下载”栏目。
6、请各部门将《科研工作量考核及奖励统计表》中的考核人员按《科研工作量考核及奖励暂行办法》中的统计要求及部门变化情况进行增减。
7、各部门上报时将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xbbjb@scct.cn;各类材料上报地点为学报编辑部(二教楼八层)。
8、操作中如有问题,请咨询以下电话:外线:86405896;内线:8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