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精神,省交通运输厅将在公路养护工程中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为使全省公路行业主管部门、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国家“营改增”有关政策,确保我省公路养护工程“营改增”的顺利实施,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公路养护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预算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交函〔2016〕863号)要求,2016年11月10日全省公路养护工程“营改增”专题培训班在我院开班,这次培训由厅定额站主办,我院承办。
来自全省各级公路交通养护主管部门、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管理等单位及相关人员3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班邀请专家及教授从国家“营改增"相关税制政策解读;“营改增”对公路养护工程造价、施工企业、招投标管理的影响分析;《陕西省公路养护工程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方案》内容解析交底;“营改增”公路养护工程造价软件使用等方面对培训学员进行深刻的讲解。对促进我省在公路养护工程中实行“营改增”具有深远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