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掌握本学期任课教师授课情况,服务教学诊断改进工作,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0-11周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学生过程评教工作。每位在校生均需对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实训课程除外)进行评价。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4年4月30日至5月10日
二、参与学生
全体在校生(岗位实习学生不参与)
三、评教方式
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每门课程进行阶段性评价。
四、评教程序
1.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依次对每门课程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2.学生完成所列课程全部评价项目,提交完成评教,关闭网页,正常退出。以防他人进入,随意修改评价结果。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评教工作,加强组织管理,切实做好评教工作的宣传动员和指导培训。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客观、公正地完成评教。
2.每位参评学生应公正客观评价每门课程教学情况。教务处将充分保护参评同学的评教隐私。如发现徇私舞弊行为,可进行实名举报,举报电话:86212189,举报地址:博学楼7层2705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学生期中评教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