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学分转换实施办法(试行)》(陕交院发〔2021〕40 号)要求,拟组织进行本年度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学分转换,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和转换范围
1.2024届 (含扩招)毕业生不合格课程及未修够学分可依据文件进行认定和转换。
2.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劳动教育课程和安全教育课程,毕业答辩、岗位实习及有作弊记录的课程不得转换。
二、认定和转换流程
1.学生自行申请。申请认定学生填写《优惠活动办理大厅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注:2024年专升本学生如有课程需要认定,请于3月10日前提交相关申请资料提前审核)。
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
2.各二级学院初审。在学生提交申请后,各二级学院对学生提交的原始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填写《优惠活动办理大厅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汇总表》进行汇总后,提交各认定部门审核。
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
3.认定部门审核。教务处、科技信息处、学工部、各二级学院分别对所负责的技能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荣誉类、技能证书类、体育竞赛类与学习工作经历类学习成果认定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后在每份佐证材料复印件首页的右下角备注上“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并签署上具体审核人的姓名和审核日期,以备查验。申请表经各认定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报教务处复核。
教务处复核截止时间:2024年4月20日
4. 教务处复核。教务处对全部材料复核后进行公示,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审定无异议,进行学分认定与转换。
学分认定与转换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
三、具体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学分转换工作,做好制度文件的学习宣讲与审核,确保此项工作规范进行。
2.学生需如实提供全部学分认定的原始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学生存在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则取消该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各认定部门联系。
教务处联系人:杜爽
联系电话:86212189(外) 8695(内)
科技信息处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86405397(外)51910(内)
学工部(团委)联系人:解江浩
联系电话:86405890(外) 8346(内)
体育学院联系人:刘洁
联系电话:86405889(外) 8277(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