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7月21日至8月28日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生评教工作。每位在校生均需对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进行评价。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3年7月21日至8月28日
二、参与学生
全体在校生
三、评教方式
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每门课程进行评价。
四、评教程序
1.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依次对每门课程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2.学生完成所列课程全部评价项目,提交完成后,关闭网页,正常退出。以防他人进入,随意修改评价结果。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此次评教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评教工作的宣传动员和指导培训。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客观、真实地完成评教。
2.每位参评学生须排除一切干扰,公正客观评价每门课程。教务处将充分保护参评同学的评教隐私。如发现徇私舞弊行为,可进行实名举报,举报电话:86212189,举报地址:博学楼7层2705室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学生期末评教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3年7月10日
附件:
学生期末评教操作说明
1.登陆教务管理系统
登陆方式一:通过校园网主页上快速链接“智能校园”,登陆综合业务平台,点击“教务系统”进入。
登陆方式二:通过教务系统直接登陆(校园网主页-快速链接-教务系统),用户名: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进入后可以根据系统提示修改密码。
2.个人评教
进入系统后点击“教学评价”,选择“学生评价”模块。
依次点击未评课程,在每门课程每个指标描述后选择等级。

每门课程评价结束后,点击保存按钮。课程评价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评教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