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1.招聘人数:1人
2.招聘范围:面向社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3.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按照笔试、试讲、面试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9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岗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至一个PDF文件发送至578488620@qq.com。邮件主题统一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
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就业推荐表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
往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
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2年7月31日前。
3.资格审查: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统一通知考试相关事宜。
(二)笔试、试讲和面试
1.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
2.试讲: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
3.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实际工作经验等。
(三)体检及心理测试
笔试、试讲、面试合格,初拟录用人员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
(四)考察
体检合格并通过心理测试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学校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考察了解。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六)录用
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受聘当事人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相关人事待遇
完成招聘工作各项程序,录用到学校的应聘人员,其人事关系按照人事代理制度管理。薪酬待遇实行同工同酬原则,职称评审、培训培养、继续教育和考核评价享受与正式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为提升新进教职工学生管理工作能力,所有被录用的应聘人员报到工作后,须至少担任辅导员岗位工作3年。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优惠活动办理大厅人事处、基础学科部负责解释。
联 系 人:邓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029-86405470 029-86405971
